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科学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辅导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学校决定对辅导员进行2014年度工作考核。
一、考核依据
党发[2011]37号《关于重新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二、考核范围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一线专职辅导员。
三、考核程序与考核内容
(一)实行校、院两级考核
辅导员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组织。学校成立由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和党委组织部组成的学校考核组,负责全校辅导员的学校考核工作;各学院成立学院领导班子组成的学院考核组,负责本学院辅导员的学院考核工作。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比重
1.学生民主评议(分值40分)
学工部在辅导员所带班级中抽取一个自然班,由学工部工作人员组织学生进行现场评议。学工部统一打印《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考核学生民主评议表》,现场发放、学生填写完毕后收集并核算成绩。学生民主评议于3月13日前完成。
2. 业务考试(分值20分)
业务考试包括笔试(15分)和工作述职(5分)两部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由学工部统一命题,主要考察辅导员对当前时政热点、辅导员岗位知识和近几年我校学生重点工作的把握情况。时间:3月16日上午9:00―10:30。
3. 学院考核(分值20分)
学院考核组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考核评分表》,对辅导员2014年履行工作职责的实绩进行评分。学院考核在各学院进行,3月19日前完成。
4.学校考核(分值20分)
工作述职与学校考核同步进行,参加考核的辅导员要对2014年开展的主要工作、特色工作和取得主要成绩进行简要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学校考核组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考核评分表》,对辅导员2014年履行工作职责的实绩进行评分。
学校考核包括辨认学生信息(10分)和日常工作表现评价(10分)两部分。
辨认学生信息由辅导员现场辨认所带学生照片,随机抽取5名学生,回答该学生的姓名、班级、籍贯、家庭经济状况、学业与心理健康状况,时间不超过2分钟,学校考核组根据其信息辨认情况打分。
日常工作表现评价:由学生工作部根据2014年辅导员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收集辅导员工作日志作为参考。
学校考核于3月23日8:30在西区1号楼第4会议室进行。
四、考核结果与奖惩
按照党发[2011]37号《关于重新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学生工作部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