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08]4号《关于授予哈工大何晓波、刘峰同学“黑龙江省优秀大学生”称号的决定》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向何晓波、刘峰同学学习的活动。学习他们理想坚定、信念执着的人生追求,学习他们刻苦钻研、自立自强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充满爱心、淳朴善良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挺身而出、理智救人的科学态度。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本学院学生学习何晓波、刘峰同学的先进事迹(见附件),并结合学院实际,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报告会、座谈会、征文等多种形式,号召广大同学以实际行动争做一名优秀大学生。各学院要将本学院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学工部,通过校报、《学生工作简报》、校园网、广播站等媒介进行宣传学习。
2、各学院要以此项活动为契机,充分挖掘、发现本学院学生的各类先进典型事迹(个人或集体),通过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教育、激励和引领广大学生树立崇高理想和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
3、各学院于5月16日之前将本学院突出的典型事迹材料经过认真审核、集中整理后统一报送学工部(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事迹材料应真实、典型并富有感染力,语言通顺,文笔流畅,内容可涵盖刻苦学习、自强自立、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多个方面,字数以3000字左右为宜。
4、学校将各学院上报的材料统一筛选后汇编成册,在全校学生中广泛宣传和学习。
附件:用爱与责任谱写青春之歌
――记冰窟勇救落水姐妹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何晓波、刘峰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