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黑龙江省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2-03-30浏览:1716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12]6号《关于评选表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评选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学生工作先进集体。

二、评选标准: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使命感;认真研究和探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规律,有大胆创新的精神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刻苦学习、廉洁自律,不断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2、学生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把有针对性、富有实效的思想教育与科学、严格的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有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乐于奉献、相对稳定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进行工作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积极拓宽学生工作的途径和渠道,取得良好的工作经验和优秀成果。

3、三好学生: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远大的理想追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身心素质。

4、优秀学生干部:认真进行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的学习,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治鉴别能力,学习成绩优异;以身作则,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率先垂范,热心为同学服务,肯于吃苦,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爱好广泛,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5、先进班集体:积极加强组织建设,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积极上进,有互助友爱、力争上游、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勤奋学习、有刻苦钻研、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文化、文娱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氛围。

三、评选推荐的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学生的评选在全校本、专科(二、三年级)及研究生中推荐(以本科生为主);教工的评选在专职学生工作队伍和个人中推荐。

2、评选推荐名额:

1)三好学生:(30名),从校三好学生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2人,参加学校联评。

2)优秀学生干部:(15名),从校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参加学校联评。

3)先进班级:(2个),从校先进班级中产生,各学院可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联评。

4)学生工作先进个人:(5名),从专职学生工作人员中产生,包括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参加学校联评(5人中至少1名辅导员)。

5)学生工作先进集体:(2个),从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处、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中产生,参加学校联评。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长:武俊峰

副组长:满春涛

  员:

徐向晨  单郦娜  陈春明  张立双  原海滨  谭世信 

张泰复  冯万里  孙明哲      初春艳  邓彩霞 

李国辉      徐春霖  周晓丽        

刘祥荣  刘坤燕  戴湘竹   

五、有关要求:

1、充分重视,提高认识。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这项工作当作总结工作、提炼经验的有利契机,科学公正地进行比较评价和自我评价,要利用这次评选和表彰的机会,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掀起“争先创优”的热潮。

2、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组成相关人员参加的评选工作小组,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做到客观、公正。

3、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并于46日下班前将推荐名单报到学生工作部,410日学校组织联评,推荐材料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学校联评中使用。

                              学生工作部

                             201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