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批和学生处审核,同意以下学生申请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于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451-86390326反映。
学生处
2025年10月16日
时间:2025-10-16浏览:10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批和学生处审核,同意以下学生申请2025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于全校范围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致电0451-86390326反映。
学生处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