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完成新生班级导师的选聘工作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2-11浏览次数:1739


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党委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在联合办学班级中设立班级导师。学校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高军、校长李大勇多次过问,强调设立班级导师的重要性,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副校长武俊峰在本学期学生工作联席会上具体布置了班级导师的选聘工作。学生工作部经过认真调研,在借鉴兄弟院校相关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了《哈尔滨理工大学班级导师管理办法》方案,学校于2008924以党委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党发[200849号《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班级导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该文件对班级导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班级导师的聘任、班级导师的职责定位、班级导师的考核与奖励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这项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科学化奠定了基础。

我校2008年在7个学院共招收了53个联合办学班级,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班级导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在7个学院分别成立了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组成的班级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广泛动员,认真准备,按时完成了200853个新生联合办学班级导师的选聘工作。

建设一支政治好、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年龄结构合理的班导师队伍关系到我校学生工作教育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此次选聘的53名班级导师中有47名教师和6名在读的硕士博士生,其中37人是中共党员,4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包括在读),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有26人,30-40周岁的有24人,40周岁以上的有3人。无论政治素质、学历水平,还是业务能力和年龄结构都科学合理,确保了班级导师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将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各学院的主体能动作用,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系,为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校风、学风,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优秀的学生工作队伍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