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4-23浏览次数:3332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三型校园”,根据《学生工作部(处)2009年工作计划要点》,学生处将对各学院资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以便进一步做好我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规范资助工作程序,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各项资助资金能够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1)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学生的困难证明材料;

 2)哈尔滨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班级或学院认定会议的相关记录;

 4)学院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及其他。

2、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

  1)听取学院此项工作的做法;

  2)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电子档案。

3、校内贷款登记工作:

  1)校内贷款申贷记录;

  2)校内贷款还款记录。

4、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管理: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的电子档案;

  2)贷款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记录等。

5、其他资助工作的有关材料。

二、学院汇报

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或选派一名辅导员将本学院资助工作的做法进行汇报,内容以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为主,介绍本学院资助工作的特色,好的经验将在学校予以推广。

三、座谈

1、在学院汇报后,学院全体辅导员参加座谈,介绍好的经验,对我校现有资助政策等进行调研,调研题目附后。

2、学校统一安排时间抽取各学院部分获得资助的学生进行座谈,了解各学院相关资助工作的评审程序和资金的发放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的时间安排

422下午:机械学院、军官学院

423下午: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建筑学院

424上午:自动化学院、应用学院

427下午:外语学院、法学院

428下午:化工学院、经济学院

429上午:电气学院

429下午:管理学院、材料学院

430下午:艺术学院、测通学院

                   

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处

                       00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哈尔滨理工大学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调研题目

 

 

 哈尔滨理工大学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调研题目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如何开展才能更趋于合理公平,如何做好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民主评议环节,评议指标应包含哪些项目。

2、         探讨降低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的途径。

3、         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有哪些不足和对此项工作的建议。

4、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孤、残学生的生活现状及需求。

5、         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