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推荐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6-16浏览次数:2123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激励全校广大辅导员的工作热情,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的学生工作队伍,推进我校学生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文件黑教人[2009]127号《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省)优秀教师、全国(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学校人事处下发的《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模范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人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今年我省高校中将评选出8名“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我校拟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省联评。

二、评选范围

全校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20072008年连续两年辅导员考核为优秀,工作得到学校、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或校级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四、评选推荐办法

1、评选推荐工作采取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学院考核推荐,学校联评小组评审,群众评议监督,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评选结果最后予以公示。

2、被推荐人选所在学院主管领导要向学校联评小组介绍其先进事迹,经学校联评小组按规定审查评比后,最终评选出1名推荐人选,并在全校公示,经学校党委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

3、被学校确定为推荐人选者及其所在部门要认真填写《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五、评选推荐要求

1、被推荐人需上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1500字以内,材料内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材料上报时间截止到617,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推荐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勿滥、民主推荐和公开评选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3、每个学院限推荐1名人选。

六、联评小组成员

组长:孙立军

成员:肖庆生  刘长军  周长群  谭世信  满春涛  南日山

高秀江  邓彩霞  陈洪斌  张泰复  单郦娜   

周晓丽  吴秀华  原海滨  安文斌  孙明哲  冯万里

张立双   

 

                                学生工作部

                                         2009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