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切实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校决定从2009年开始,增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课题,由科学技术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办法通知如下:
一、课题项目及资助制度
本次课题共5项,每项资助经费0.2万元。为了加强基层辅导员工作,辅导员限申报3项课题,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人员限申报2项课题。
二、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1、课题研究应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我校学生思想教育规律,对提高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课题研究目标明确,立题依据充分,内容具体,有创新和突破,方法与步骤可行,是我校在学生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3、课题组成员应直接从事学生工作,具备课题研究所需要的业务水平及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和经验,有基本的研究工作条件和时间保证。不允许挂名,课题如果批准立项后,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更换课题组成员。
4、过去已经立项的研究课题不允许重复立项。
5、为了保证课题的研究质量,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承担一项课题,不允许同时承担两项或两项以上课题。
三、课题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课题可以进行申报,课题组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写《2009年度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课题申请表》,并列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统一管理,
2、各学院及相关部门对所报课题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按指定时间报送学生工作部。
3、学校成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课题评审组,对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布,通知课题组,批准立项。
四、课题申报时间:
2009年9月14日――9月18日
五、申报课题的相关信息请查看学生处网站。
网址:http://xsc.hrbust.edu.cn/new/
科学技术处 学生工作部
200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