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佟洋同学在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情况通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1-01-04浏览次数:3125

关于佟洋同学在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
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情况通报
各位同学:
        2010年12月21日中午,西区六公寓自动供电后,418寝室内连接在“限流插排”上的“热得快”持续升温,烧焦了附近的电吹风,进而使桌面起火,并引发浓烟。经查,此事件系该寝室自动化学院自动化09-4班佟洋将违规电器带回寝室使用,并在寝室断电后没有拔下电源插头便离开所致。
        佟洋在学生公寓中使用违规电器并造成火情的行为性质恶劣,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对其他学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造成了危害。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第一条第19、21款及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八十一条和第八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经2010年12月27日学校第33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佟洋留校察看处分,并赔偿学校经济损失1000元。
        尽管经事后调查了解到佟洋同学将违规电器(限流插排、热得快、电吹风)带回寝室使用的目的是为了做实验,但学校对于违纪行为的处理绝不姑息。望广大学生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珍视生命、关爱他人、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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