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校发[2012]6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进一步确保我校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提高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处组织辅导员对学生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早8:10
二、检查形式
1、大学院(5名及5名以上辅导员),保证每天至少有一名辅导员深入宿舍开展工作。
2、小学院(少于5名辅导员),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保证每名辅导员每周至少深入一次宿舍开展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宿舍内是否有乱拉乱接电线、使用各类不安全电器设备,特别是热得快、电炉子、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现象。
2、宿舍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3、宿舍内死角是否堆放纸箱、废纸、塑料瓶等废弃物。
4、其它容易引发火灾的安全隐患等。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深入到学生中开展正面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管理制度和自救知识宣讲工作,使学生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进行自我保护,降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2、辅导员要重点强调寝室内的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说明使用违章电器的危害性,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问题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3、辅导员要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辅导员要对重点学生做好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同时做好工作记录。
学生工作处
201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