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客观、公正评价班主任在学风建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中的实绩,激励督促班主任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党发[2010]4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11级班主任进行学年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体2011级班主任。
二、考核内容和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测评方式,内容包括学校考核(占30%)、学院考核(占40%)、学生民主评议(占30%)三部分。
1、学校考核:由学校考核组主要根据学生晚自习出勤率、班主任工作记录等进行评定打分。
2、学院考核:由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参考《班主任考核学院考核评分表》(附件1)进行评定打分。
3、学生民主评议:由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班主任所带班级的学生,根据《班主任考核学生民主评议表》(附件2 )进行评定打分。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班主任考核工作,并于7月3日之前完成此项工作。
2、学生民主评议部分的成绩统计,去掉前10%最高分和后10%最低分,按剩余80%的成绩计算后上报。
学院考核和学生民主评议两部分成绩统计完毕后,填写《2011-2012学年班主任考核信息一览表》(附件三),并于7月3日下班之前将此表(签字盖章并附电子版)和其它考核原始票据一并上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公布和反馈。
四、考核的等级和奖惩
按照党发[2010]47号《哈尔滨理工大学班主任管理办法》执行。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