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理工大学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宿舍值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3-04-01浏览次数:2824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需要,将学生宿舍作为了解学生动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管理的主要平台,进一步推进学风建设,确保校园的稳定、安全与和谐,根据学校第400次校长办公会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值班人员
    各学院一线专职辅导员、班主任
二、值班时间及地点
    (一)辅导员值班
    1.工作日期间值班
    值班时间:早8:10――晚5:00
    值班地点:各学生宿舍值班室
    2.节假日及特殊敏感时期值班
    按实际工作要求安排值班
    (二)班主任值班
    值班时间:班主任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值班地点:各学生宿舍值班室
三、值班职责
    (一)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做好与学生的交流、谈心工作;
    (二)督促学生按时上课,提高学生出勤率;
    (三)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批评教育;
    (四)及时处理和汇报值班期间出现的紧急突发事件。
四、工作规范
    (一)组织实施
    原则上每栋学生宿舍每天至少有一名辅导员值班;班主任每月至少深入一次学生宿舍值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事先向学生工作部请假,由学生工作部批准并备案。
    (二)基本要求
    1. 值班签到簿设在各学生宿舍门卫室。值班人员在每个值班日早8:10―8:30领取值班室钥匙并进行早签到;下午16:30―17:00归还值班室钥匙并进行晚签到;
    2.辅导员值班具体安排由学生工作部确定,原则上不得代替或私自调换,如确需调换的,需向学生工作部请假并备案;
    3.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值守,有事离开需向学生工作部请假并做好交接;
    4.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及时报告值班期内的重大事项;
    5.值班期间必须保持手机畅通。
    (三)检查管理
    辅导员、班主任值班工作情况由学生工作部负责检查、督促。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