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1级学生中继续开展“晨曦”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10-20浏览次数:229

各学院:

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院处文件政学团联字〔20211“关于在2021级学生中开展“晨曦”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2021年秋季学期将继续开展“晨曦”行动,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 实施对象:大学一年级学生(2021级本科生)

2. 实施时间:第学期10-14周(遇法定假日和特殊天气可不出早操)

3. 活动时间:周一至周五;6:50-7:20不少于20分钟的户外活动

4. 活动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建议组织开展广播体操、晨跑、跳绳、太极拳等集体健身活动;也可根据本学院实际组织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心举行球类比赛等活动(室外活动)。

5. 活动场地:各学院自行确定晨曦行动活动地点,可在各校区的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教学楼前广场等地,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场地的学院报学生处备案。各学院需填写《2021-2022学年第学期2021级新生晨曦行动统计表》(附件51021日前报送邮箱:xsc0170@163.com

 

二、积分与考核

1“晨曦”行动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44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认定办法(暂行)》(校发〔202045号)文件要求进行积分认证。

2“晨曦”行动考核工作采取班级自查、学院督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开展。由校学生会统筹建立“校学生会、院学生会、班委会”三级联动的学生自检自查工作模式,学生处、校团委、体育教学部等部门适时对各学院早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由学生处负责每周通报检查情况。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提前一天向本学院履行请假手续,经审批、报备后请假生效,否则按旷操处理。如遇雨雪、雾霾等特殊天气,视情况各学院决定当天是否暂停活动,决定结果及时(最晚不得超过当日中午)向学生处、校团委相关工作人员报告。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晨曦”行动相关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格考勤,加强管理,以保证本单位学生的积极参与;各学院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团委(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和班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努力建立巩固活动成效的长效机制。

2紧密配合。学生处全面领导和指导学生“晨曦”行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校团委负责检查各学院“晨曦”行动出勤和活动质量。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晨曦”行动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3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晨曦行动实施办法》,通过主题班会、动员会等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明确早操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从“要我锻炼”到“我要锻炼”的思想转变。

4安全教育。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的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出操。各单位要加强早操管理和考勤,确保早操质量。

学生处联系人:张希超

电话:0451-86390170

邮箱:xsc0170@163.com

校团委联系人:李晟睿

电话:0451-86390059

邮箱:xsh@hr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