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黑财规〔2023〕7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3〕36号)相关规定及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0〕214号)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的评审及公示、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最终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拟推荐张昊等41名学生获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向全校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处(西区新主楼E416)反映。联系电话:0451-86390326。
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xls
学生处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