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新生晨曦行动的相关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2-10-28浏览次数:120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晨曦”行动实施办法》,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作息生活习惯,实现“走下网络、走上操场、走进课堂”的目标,提高我校学生健康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结合我校实际,在全校2022级本科学生中开展“晨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 实施对象:大学一年级学生(2022级本科生)。

2. 实施时间:第一学期11-14周、第二学期2-18周(遇法定假日和特殊天气可不出早操)。

3. 活动时间:周一至周五;6:50-7:20(不少于20分钟的户外活动)。

4. 活动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建议组织开展广播体操、晨跑、跳绳、太极拳等集体健身活动;也可根据本学院实际组织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心举行球类比赛等活动(室外活动)。

5.
活动场地:各学院自行确定“晨曦”行动活动地点,可在各校区的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教学楼前广场等地,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场地的学院报学生处备案。各学院需填写《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新生“晨曦”行动统计表》(附件3)于10月30日前报送邮箱:xsc0170@163.com。

二、积分与考核

1.“晨曦”行动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44号)和《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认定办法(暂行)》(校发〔2020〕45号)文件要求进行积分认证,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晨曦”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及“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证工作。

2.“晨曦”行动考核工作采取班级自查、学院督查和学校抽查的方式开展。由学生处联合团委统筹建立“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的学生自检自查工作模式,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适时对各学院早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由学生处负责每周通报检查情况。因病、因事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提前一天向本学院履行请假手续,经审批、报备后请假生效,否则按旷操处理。如遇雨雪、雾霾等特殊天气,视情况各学院决定当天是否暂停活动,提前一日下班前向学生处、团委相关工作人员报告。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晨曦”行动相关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严格考勤,加强管理,以保证本单位学生的积极参与;各学院在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和班团组织的作用,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努力建立巩固活动成效的长效机制。

2.紧密配合。学生处全面领导和指导学生“晨曦”行动,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学生处、校团委负责检查各学院“晨曦”行动出勤和活动质量。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晨曦”行动的具体组织和落实工作。

3.宣传引导。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校《哈尔滨理工大学学生“晨曦”行动实施办法》,通过主题班会、动员会等形式,使学生进一步明确早操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从“要我锻炼”到“我要锻炼”的思想转变。

4.安全教育。各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新常态下的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出操。各单位要加强早操管理和考勤,确保早操质量。

学生处联系人:王梓懿

电话:0451-86390888

邮箱:xsc0170@163.com

校团委联系人:李晟睿

电话:0451-86390059

邮箱:xsh@hrbust.edu.cn


 

附件1:校发〔2020〕44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校发〔2020〕45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及学分认定办法(暂行)》的通知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2022级新生“晨曦”行动统计表

关于在2022级学生中开展“晨曦”行动的相关通知材料 (3).zip 

学生处       共青团哈尔滨理工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8日